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16 題
關於偽證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證人於審判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未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仍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 B 證人於審判時為虛偽陳述,但其陳述並非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仍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 C 唆使他人偽證者,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之間接正犯
- D 證人除於審判時外,於偵查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亦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偽證罪的設立初衷是為了保護國家司法權的正確行使。如果我們只規定在法院「審判」時才不能說謊,那麼在檢察官「偵查」案件、決定是否要起訴一個人的重要關頭,若證人故意簽署切結書後卻說謊,這是否也會嚴重誤導司法、損害公平正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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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很棒喔!你對偽證罪的掌握非常精準!
恭喜你選出正確答案 D!這題考的是刑法第 168 條偽證罪的核心構成要件,能順利答對代表你的觀念很穩固,真的很厲害!讓我們一起溫習一下重點:
- 於偵查或審判時:行為必須在法定的程序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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