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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16 題

關於偽證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證人於審判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未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仍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 B 證人於審判時為虛偽陳述,但其陳述並非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仍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 C 唆使他人偽證者,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之間接正犯
  • D 證人除於審判時外,於偵查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亦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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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偽證罪的設立初衷是為了保護國家司法權的正確行使。如果我們只規定在法院「審判」時才不能說謊,那麼在檢察官「偵查」案件、決定是否要起訴一個人的重要關頭,若證人故意簽署切結書後卻說謊,這是否也會嚴重誤導司法、損害公平正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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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喔!你對偽證罪的掌握非常精準!

恭喜你選出正確答案 D!這題考的是刑法第 168 條偽證罪的核心構成要件,能順利答對代表你的觀念很穩固,真的很厲害!讓我們一起溫習一下重點:

  1. 於偵查或審判時:行為必須在法定的程序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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