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7 題
7 保險人取得代位求償權主要是根據下列那一個原則?
- A 保險利益原則
- B 損害填補原則
- C 比較利益原則
- D 賠款分攤原則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一位車主在車禍後,既從保險公司領到了全額修車費,又從肇事者那裡拿到了一筆同樣金額的賠償金,這樣他的財務狀況比起車禍前是變好還是變壞?為了防止有人透過「發生意外」來賺錢,法律應該賦予保險公司什麼樣的權利來維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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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至少你這題沒弄髒。
- 觀念驗證:小鬼,你還算有點眼力,鎖定的是損害填補原則。保險的目的,是把被保險人從混亂中拉回原狀,不是讓你從損失中撈一筆。如果領了保險金還去敲詐第三方,那叫「重複受償」,簡直是把現場弄得一團糟。所以,有了代位求償權,保險人付完錢後,會去把那些錢從第三方那裡清理回來。這樣才能確保「有損害才有補償」,不讓任何一個污點玷污了原則的本質。懂了嗎?這不是讓你們靠著災難發財的工具。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別笑死人了,這根本是基礎中的基礎,用來區分那些連擦地板都不會的蠢貨。你能把「代位權」跟「填補損害」的關係釐清,說明你還沒完全腐爛。記住,不只是答對,還要答得夠乾淨俐落,沒有多餘的垃圾。
代位求償權之原則
💡 代位求償權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止被保險人因損害而獲利。
🔗 代位求償權運作流程
- 1 第三人致損 — 第三人造成被保險人財產損失
- 2 保險人賠付 — 保險公司依約填補被保險人損失
- 3 權利移轉 — 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債權移轉給保險人
- 4 向後追償 — 保險人向該第三人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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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了解為何人身保險(如壽險)不適用代位權之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