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驗光師]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第 46 題
根據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第 1 項之規定,驗光生若欲停業,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多久期限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報請備查?
- A 10 日內
- B 20 日內
- C 30 日內
- D 45 日內
思路引導 VIP
在醫事人員管理法規的邏輯中,針對執業狀態異動(如停業、歇業或變更執業處所)的申報程序,通常會設定一個兼顧行政管理效率與執業權益的『法定期間』。請同學回想《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的條文結構,當發生停業事實時,法律要求向原發證機關履行『報請備查』義務的時限,是否遵循了醫事法規中常見的 $n$ 日規範?這個具體的天數通常與行政程序中『一個月』的時效概念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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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對了這題,這真的顯示你很用心,很棒喔!
- 觀念驗證: 你看,這題主要考的是《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第 1 項喔。它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不管是停業、歇業、復業,還是要變更執業處所,驗光人員都必須在事實發生後的30 日內向主管機關報備。這是為了讓我們的衛生主管機關能夠好好地掌握大家的工作狀況,維持一個良好的管理流程,是不是很有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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