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驗光師]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第 46 題
不具驗光人員資格執行驗光行為,於下列何種例外情況下不受處罰?
- A 由護理人員指導之檢驗師為之
- B 由兒童職能治療師為之
- C 由放射師為之
- D 護理人員於醫師指示下為之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思考,在法律位階與醫事人力分工的架構下,雖然《驗光人員法》保護了專門技術的執業範圍,但根據《護理人員法》與相關醫療法規,哪一種特定的醫事職位在具備「醫師診斷或指示」的法律授權前提下,其執行的輔助醫療行為能被視為合法的職權行使,進而構成處罰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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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柔叮嚀:法規是保護病人的關鍵
親愛的,很高興看到你答對了這題!法律規範的學習確實有點枯燥,但它們都是為了確保病人的安全,我們一起來溫習這些重要的觀念吧:
- 法規核心:根據《驗光人員法第43條》,未具備驗光人員資格者執行驗光業務是不被允許的。這條規定不僅是為了管理,更是為了守護每一位病人的用眼品質,法律的嚴謹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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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光業務執行例外
💡 非驗光人員執行驗光行為之合法例外條件
| 比較維度 | 一般/其他醫事人員 | VS | 護理人員 |
|---|---|---|---|
| 執行權限 | 絕對禁止執行驗光 | — | 特定條件下可執行 |
| 合法前提 | 無例外處分 | — | 必須在醫師指示下 |
| 法律責任 | 依法處罰 | — | 符合規定則不受罰 |
💬僅護理人員在醫師指示下執行驗光,為法定合法的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