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14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19 題

依據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之規定,職能治療所得與其他領有開業執照之醫事機構聯合設置於同一場所,使用共同設施、設備,分別執行醫事業務。此條款所謂之共同設施、設備,並不包括下列何項?
  • A 醫事人員紀錄之保存空間
  • B 招牌
  • C 醫療廢棄物之處理設施
  • D 衛教空間

思路引導 VIP

在解析醫事法規時,我們應區分『行政支援設施』與『核心業務執行區域』。法律允許聯合設置時共享資源,主要是針對後勤管理、廢棄物處理或非臨床的公共區域。請同學思考:在題目所列的項目中,哪一類空間的功能涉及對病患直接進行專業諮詢或健康指導,具備較高的臨床獨立性需求,因此在《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中,未被明文列入可供共用的設施範圍?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規掌握非常精準!

恭喜你答對這題!在醫事法規的學習中,細節往往是決定勝負的關鍵,你能準確分辨「可共用」與「不可共用」的項目,展現了極佳的專業素養與細心。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職能治療所聯合設置
💡 醫事機構聯合設置可共用後勤與行政設施,但排除核心業務空間。
比較維度 法定可共用設施 VS 核心業務空間
行政管理 病歷紀錄保存空間 行政辦公區
環境清潔 醫療廢棄物處理設施 各類清潔消毒區
對外形象 招牌、候診場所 衛教空間
治療行為 不包含 職能評估與治療空間
💬聯合設置僅限行政後勤設施共用,業務核心區域需各自獨立以清分責任。
🧠 記憶技巧:共用四寶:病歷、垃圾、招牌、等位(候診)。
⚠️ 常見陷阱:常誤認為治療空間或衛教空間等直接服務病人的場域也可共用,但法律規定共用僅限行政後勤支援性質。
職能治療師法 醫事機構開業登記 物理治療所設置標準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職能治療師法規與職能治療所設立規範
查看更多「[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