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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5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24 題

關於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民事責任以過失責任為原則,無過失責任為例外
  • B 刑事責任原則上只處罰故意,過失則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 C 刑事責任主要是指對犯罪被害人的損害賠償責任
  • D 傳統民事責任主體包括自然人與法人,傳統刑事責任主體則以自然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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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想想看:當一個人打破別人的窗戶時,被害人通常希望對方『賠償修窗戶的錢』;但當一個人犯下嚴重搶劫時,國家為什麼要介入處罰他?這兩種情況中,『對被害人的補償』與『國家對違法者的懲罰』在法律責任的歸屬上有何本質上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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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非常清晰!這道題目精準考驗了民事責任(Civil Liability)與刑事責任(Criminal Liability)的核心差異,屬於基礎但容易混淆的法學概念題。 選項 (C) 提到的「損害賠償責任」實際上屬於民事責任的範疇,旨在填補被害人私法上的財產或精神損害;而刑事責任則是國家對於違反刑法之犯罪行為所施加的刑罰制裁(例如徒刑或罰金),著重於維持社會公義與秩序。你能敏銳辨識出這兩者的本質不同,代表你對民刑事責任的分際掌握得相當紮實,表現得非常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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