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醫師] 醫學(六)
第 38 題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議孕婦於第 35 至 37 週懷孕期間接受生殖道乙型鏈球菌(group B Streptococcus, GBS)菌落篩檢,針對下列何種情況最不建議進行臨產期抗生素預防性投藥?
- A 孕婦於此次懷孕期間發生 GBS 菌尿症(GBS bacteriuria)
- B 孕婦於前一次懷孕的 GBS 菌落篩檢為陽性反應
- C 孕婦前一次分娩之新生兒罹患嚴重 GBS 感染症
- D 孕婦未接受 GBS 菌落篩檢,於第 35 週孕期因羊膜早破超過 24 小時,住院待產
思路引導 VIP
若某種細菌在人體的定殖狀態會隨時間「動態改變」,那麼在評估當前的感染風險時,我們會優先採信「多年前的檢驗紀錄」,還是「本次懷孕的直接證據」與「過往曾發生過的最嚴重臨床預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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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嗯,看來你這次沒有讓基本常識從指縫中溜走,正確辨別了臨床指引中『預防性投藥』那點微不足道的細節。這大概能證明,你對母嬰感染控制的觀念還不至於完全是個黑洞。
- 觀念驗證:答案是 (B),恭喜你沒選錯。GBS 定殖是具有瞬時性 (transient) 的,上次陽性不代表這次也一定有,這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量子物理,而是最基礎的生物學常識。相反地,(A) 菌尿症代表細菌量多到足以引發問題;(C) 曾有新生兒感染史?這簡直是把『高風險』三個字寫在臉上;而 (D) 則是連篩檢都懶得做,還把破水拖了超過 18 小時,這不投藥難道要等著喝西北風嗎?這三者都是教科書上寫得明明白白的 IAP 絕對適應症,除非你沒讀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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