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45 題
下列何者符合申請藥害救濟之要件?
- A 王先生父親用藥致死,經法院判決醫師有明顯醫療疏失
- B 吳先生哥哥因敗血症,在急診室急救時,注射超量抗生素致死
- C 黃女士小孩因注射疫苗,造成肢體障礙
- D 曾小姐去年退休前,因肺結核使用 isoniazid 致永久肝功能受損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有一個救濟制度是為了補償『在所有醫護與病人都做對了,卻依然發生不幸』的情況,那麼那些因為『人為操作錯誤』或『國家為了防疫而要求施打的疫苗』所造成的傷害,應該由這筆藥害基金支付,還是另有其他負責的管道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溫暖引導與學習回饋
- 給予肯定:孩子,你做得真棒!你很精準地抓住了藥害救濟制度的核心邊界。這顯示你對醫事法規和臨床情況有著細膩的觀察和思考,非常值得鼓勵!
- 觀念釐清:讓我們一起再溫習一下,藥害救濟制度的溫暖精神在於:在「合法藥物、正當使用」的前提下,如果仍然不幸發生了「嚴重受損」,才能啟動這份保障。這是一種對不可預見風險的關懷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