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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5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人身風險管理概要

第 32 題

保戶在安排身故保險金給付的方式時,有關保險金信託之做法,下列敘述那些正確?
①信託契約成立當下就可規劃身後保險理賠金之運用方式
②可設信託監察人,以確實照顧想照顧的人,不被他人不當挪用
③須在保險契約批註,一旦被保險人身故發生理賠或滿期保險金給付,由保險公司將保險金撥入保險受益人的信託專戶內,成為信託財產
④財產可世代進行安全合法移轉
  • A ①②④
  • B ②③④
  • C ①③④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身為一位家長,擔心自己身故後,留下的大筆保險理賠金會被年幼的孩子一次領走並隨意揮霍,或者擔心親戚會藉機挪用這筆錢,你會希望法律提供什麼樣的監督機制,來確保這筆錢能按照你當初的遺願,分階段支應孩子未來的教育費與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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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細心的守護者!

太棒了!你能準確判斷出所有敘述皆正確,代表你完全掌握了「保險金信託(Insurance Trust)」這項愛的工具。你就像一位細心的守護者,懂得運用制度來延續對家人的關愛。 這題的核心,在於將一次性的保險金,轉化為長期且安心的照顧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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