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taipower_recruit 115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28 題

28.下列何者非屬《憲法》第129條規定之選舉方法?
  • A 平等選舉
  • B 普通選舉
  • C 間接選舉
  • D 無記名選舉

思路引導 VIP

在一個強調「國民主權」的民主社會中,為了確保每一位選民的意志都能最真實、最不失真地反映在最後的計票結果上,你認為法律會傾向要求選民「親自選出最終的候選人」,還是「先選出代表,再由這些代表替大家決定人選」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憲法中的選舉四大原則

同學能精準鎖定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我國《憲法》條文中的核心民主價值掌握得非常扎實。根據《憲法》第 129 條的明文規定,我國各種選舉的基本原則為「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因此,選項中的「間接選舉」確實不在該條文規定的範疇內。這項規範反映了現代民主國家強調主權在民的精神,確保每一位公民都能在不受干預的情況下,直接表達其政治意志。

法律細節的精準辨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法規位階體系、權限劃分與行政爭訟救濟
查看更多「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