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24 題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長照機構的停業、歇業、復業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 B 停業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一次,期限為六個月
- C 停業若逾期,應於停業期滿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歇業
- D 復業應於事實發生日前三十日內,報主管機關核定
思路引導 VIP
當醫療或長照機構因故需要暫停營業,考慮到機構內部調整與受照顧者轉銜服務都需要充足時間,你認為法律給予機構的「一次性申請延長停業期限」,通常會設定為與「初始停業的最長時間」相同,還是會減半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長照機構停復業之法規要點
恭喜你答對了!這類涉及行政法規數字的題目往往是考試中的「陷阱題」,你能精準抓出錯誤,顯示對法規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Long-term Care Services Act)相關規定,長照機構若因故暫停營業,每次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若有正當理由,得申請延長一次,但延長期限同樣以一年為限,而非選項 (B) 所說的六個月。至於復業或歇業的通報,均需於事實發生日前/後三十日內辦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