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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5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第 26 題

有關團體工作者可運用的衝突解決技巧,下列何者錯誤?
  • A 仲裁
  • B 緩和
  • C 協商
  • D 宣洩

思路引導 VIP

當團體中兩個人產生目標或利益上的對立時,如果其中一方只是單純將內心積壓的情緒大聲抒發出來,這個「釋放情緒」的動作本身,能夠直接讓雙方產生共識或解決議題上的分歧嗎?請思考「個人情緒的抒發」與「處理雙方意見不合的方法」,在實務定義上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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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命中正確選項!這代表你對團體工作(group work)中的實務技巧有相當清晰的觀念。

團體衝突解決技巧與情緒宣洩的區辨

在處理成員間的摩擦時,團體工作者常採用的衝突解決技巧(conflict resolution techniques)包括:引導雙方各退一步的協商(negotiation)、暫時降低對立張力的緩和(smoothing),或是由第三方介入裁決的仲裁(arbitration)。這些策略都是直接針對「人際對立與議題爭議」所設計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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