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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申論題 100年 [司法官第二試] 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第 二 題

📖 題組:
甲因工作過勞而經常疲倦,體能狀況極為惡劣,遂於 2010 年 3 月赴醫院進行檢查,經診斷甲罹患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症狀。因家中仍有高堂妻小須照養,甲遂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壽險附加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於填寫要保書時,對於既往病症之詢問事項,甲均勾選「無」並親自簽名。由於甲年齡尚輕,A 保險公司並未要求體檢而同意承保,保險契約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甲於 2011 年 1 月間因盲腸發炎住院七天,醫療費用支出三萬元,A 保險公司於 2012 年 2 月 1 日依約理賠。之後,甲因併發猛爆性肝炎而於 2012 年 3 月 12 日死亡,受益人乙因恐 A 保險公司主張解除契約,故意遲延至 2012 年 7 月 1 日始通知 A 保險公司。試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A 保險公司能否以通知遲延為由,向受益人乙請求損害賠償?(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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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爭點為「危險發生之通知義務違反及其法律效果」。在辨識爭點與論述順序上,承接前一題的脈絡,受益人乙為了拖過兩年除斥期間而故意遲延通知,導致保險公司喪失解除權。你在作答時,應先檢驗保險法第58條的危險發生通知義務,接著再探討保險法第63條的損害賠償責任,並將論述核心放在「損害的具體內容」與「因果關係」的建立。 ⚠️ 實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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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爭點 受益人乙為規避保險人行使解除權,故意違反危險發生通知義務,致保險人A公司因逾越除斥期間而喪失解除權並須理賠,A保險公司得否依保險法第63條請求損害賠償及其損害範圍為何,茲論述如下。 二、法規範

小題 (一)

A 保險公司能否以要保人甲違反告知義務為由,解除本保險契約?(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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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核心爭點為「保險法第64條據實告知義務之違反與解除權之除斥期間」。在論述順序上,你應先檢驗甲是否違反告知義務,確立保險人取得解除權後,再檢視A保險公司欲解除契約時,是否已逾越法定除斥期間(兩年)。 ⚠️ 實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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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爭點 本題爭點在於要保人違反據實說明義務時,保險人行使解除權是否已逾法定除斥期間而不得解除契約。 二、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