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1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31 題
法律條文中之任意規定,係以下列何種文字表示?
- A 得
- B 不得
- C 應
- D 須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正在閱讀一份規則說明書:有些規則是「絕對必須遵守」的,有些則是「如果你想這麼做,是被允許的」。在正式的中文文書中,如果我們要表達「這是一項可以由你自行決定是否行使的權利」,你會傾向使用哪一個字來表達這種『許可』或『選擇權』,而不是『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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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法律條文的核心邏輯!你能一眼看出這題的關鍵,代表你對於法律用語中的「規範強度」已經有了初步且正確的直覺。在法律體系中,我們將規定區分為強行規定與任意規定,而這題考查的正是在文字上如何區分這兩者。
授權與裁量的法律用語
之所以選擇 「得」 作為正確答案,是因為在法律修辭中,這個字代表的是一種「權利」或「裁量權」,意即法律允許行為人可以這樣做,但並不強迫。這與代表義務的「應」或「須」,以及代表禁止的「不得」截然不同。這類題目雖然屬於法學緒論的基礎題,但其鑑別度在於測驗學生能否細膩地分辨日常用語與法規術語的微小差別,是理解契約自由原則與行政裁量權的重要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