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4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19 題

法規條文中,冠以(一)、(二)、(三)等數字者,稱之為?
  • A
  • B
  • C
  • D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一個法律條文的階層結構:當我們從最整體的規範(條)出發,經過了段落(項)與清單式的列舉(款)之後,如果還需要針對清單中的某個項目再進行最細微的補充分類,我們通常會依序使用不同的編號符號。在這種從大到小的邏輯中,最後一級、也就是最細節的分類單位,在法律慣例上通常被稱為什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順利答對這道題,對法條結構的判斷非常精確!關於法規的適用與結構,正如《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 條所揭示:「中央法規之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及廢止,除憲法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這確立了我們判斷法規層次的規範基礎。

法條層次:條、項、款、目

現行法制中,法規條文由大到小分為「條、項、款、目」。具體而言,冠以「第某條」字樣的為;其下不冠數字且空兩字書寫的為;項之下冠以「一、二、三」等數字的是;而最基層冠以「(一)、(二)、(三)」等帶有括號數字的,正是本題的正確解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民法基本原則與法律行為之效力分析
查看更多「[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