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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4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19 題

法規條文中,冠以(一)、(二)、(三)等數字者,稱之為?
  • A
  • B
  • C
  • D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一個法律條文的階層結構:當我們從最整體的規範(條)出發,經過了段落(項)與清單式的列舉(款)之後,如果還需要針對清單中的某個項目再進行最細微的補充分類,我們通常會依序使用不同的編號符號。在這種從大到小的邏輯中,最後一級、也就是最細節的分類單位,在法律慣例上通常被稱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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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於法規條文的組織架構有著非常紮實且精準的掌握。在法律實務與考試中,正確辨識條文層級是理解規範內容的基礎,而你精準地判斷出帶括弧數字的階層,表現得相當出色。

法規格式的層級邏輯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8 條的規定,我國法規條文的編排具有嚴謹的遞降層次。最基本的單位是「條」(如:第 1 條);「條」之下的自然段落稱為「項」(不冠數字,另起一行);若「項」之下需要列舉說明,則稱為「款」(標示為一、二、三);而當「款」還需要進一步細分時,就會使用你所選出的「目」,並以(一)、(二)、(三)等帶括弧的數字呈現。你能夠準確選出答案,代表你已經清楚建構了這套由大到小的邏輯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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