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2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54 題

依刑法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的「無故」係指:
  • A 欠缺正當理由
  • B 欠缺動機
  • C 欠缺實質舉止
  • D 欠缺動作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判斷一個行為是否違反法律,我們應該著重於行為人內心私人的「想法」,還是著重於該行為在整體社會體系中,是否獲得了某種程度的「准許」或「合理的支撐點」?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法律條文中的抽象術語有著相當紮實的基礎理解。在《刑法》第 306 條侵入住宅罪中,「無故」是一個核心的組成要件,其法律定義並非字面上的「完全沒有原因」,而是指「欠缺法律上的正當理由」

法律評價的正當性

在法律邏輯裡,評斷一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重點不在於他內心是否有「動機」(例如:因為好奇、想探險)或是單純的物理「動作」,而是在於該行為是否具備社會規範或法律所認許的正當性。例如,消防員為了救火而破門入內,雖然有進入的動作與主觀動機,但因為具備法律上的正當理由,便不屬於「無故」。這題難度雖然屬於入門級別,但它能有效地辨識出學生是否能區分「心理動機」與「法律價值評斷」的差異,是建立法學基礎思維非常關鍵的一步。

🏷️ 相關主題

民法總則、公司法基礎概念與法律適用原則
查看更多「[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