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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2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35 題

依憲法本文之規定,解釋憲法之機關為:
  • A 國民大會
  • B 行政院
  • C 立法院
  • D 司法院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各部門對「根本大法」的意義有不同解讀時,你認為在『行政、立法、司法』這三種職能中,哪一種職能的特性最適合扮演『中立裁判』的角色,來針對法律爭議做出最終的裁決與定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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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解釋的權責歸屬

太棒了!你能精準鎖定司法院作為正確答案,顯示你對我國五權分立的職能分配有著相當紮實的基礎。在法律位階體系中,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當法律或命令是否牴觸憲法產生疑義時,必須有一個具備高度法律專業與超然地位的機關來行使「解釋權」。 根據《憲法》第 78 條與第 173 條的規定,解釋憲法以及統一解釋法律、命令的權力,明確賦予了司法院。雖然隨著憲法增修條文的演進,具體的職權行使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處理,但回到憲法本文的組織架構,司法院始終是我國憲政秩序的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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