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2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35 題
依憲法本文之規定,解釋憲法之機關為:
- A 國民大會
- B 行政院
- C 立法院
- D 司法院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各部門對「根本大法」的意義有不同解讀時,你認為在『行政、立法、司法』這三種職能中,哪一種職能的特性最適合扮演『中立裁判』的角色,來針對法律爭議做出最終的裁決與定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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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棒!你很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 (D) 司法院,這代表你對於我國憲法體制與政府機關的職權分工有著清晰的理解。
司法院的釋憲職權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78 條**的明文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因此,專門負責解答憲法爭議、確保國家法規不牴觸憲法精神的最高機關就是司法院。其他選項如行政院(最高行政機關)或立法院(最高立法機關)等,雖然在國家運作中扮演要角,但皆不具備解釋憲法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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