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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申論題 103年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

第 三 題

甲男與乙女同居多年,雖已育有丙男、丁女兩個子女,然仍無意結婚。丙、丁自小深受甲之疼愛,二人現在均已成年。今年初甲、乙突然打算完婚,鑑於今年元宵節巧遇西洋情人節,意義非凡,遂決定於該日晚間在某飯店舉行婚宴;當晚席開六桌,親人摯友出席雖非踴躍,卻也賓主盡歡。三日後上午,甲、乙步行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途中遭公車撞及,甲當場身亡,乙則於送醫急救後倖免於難。甲身後留有銀行存款新臺幣 2000 萬元,並無負債。今年六月甲之遺產由乙、丙、丁繼承分配完畢後,八月間突有 A 男出面主張,其與甲男曾有親密關係,並於甲生前長期接受甲之生活照拂,因此要求酌給遺產。A 並同時表示,丁女係其與乙女所生。請問乙、丙、丁和 A 對於甲之遺產關係如何?(4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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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這是一題非常典型的「身分法綜合題」,將親屬法與繼承法完美結合。看到這種題目,千萬不要慌,請先在考卷旁邊畫出『法律關係圖』與『時間軸』。這題的設計非常精巧,每個給定的事實(例如:辦過婚宴、還沒登記、撫育事實、六月分割、八月出面)都對應一個特定的法條要件。思考步驟如下:

  1. 辨識核心爭點與附帶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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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涉及甲死亡後,其遺產2000萬應如何分配之問題。依時序與當事人地位,可分為以下爭點:

  1. (核心爭點)甲、乙之婚姻是否成立?乙是否具備配偶之法定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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