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2 題
📖 題組: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政黨如推薦候選人參與選舉,該被推薦之人須為該政黨之黨員。此一規定與下列何種基本權利無關?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政黨如推薦候選人參與選舉,該被推薦之人須為該政黨之黨員。此一規定與下列何種基本權利無關?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政黨如推薦候選人參與選舉,該被推薦之人須為該政黨之黨員。此一規定與下列何種基本權利無關?
- A 該政黨之「集會自由」
- B 該政黨之「結社自由」
- C 該被推薦之人的「結社自由」
- D 該被推薦之人的「被選舉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規定「只有具備某種特定身分的人,才能代表某個組織出賽」時,這項規定主要是在規範「這個組織選擇夥伴的權力」,還是完全剝奪了「其他人參加這場比賽的原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