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4 題
下列何者非屬基本權利主體?
- A 國家
- B 自然人
- C 社團法人
- D 財團法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基本權利在憲法層次上的核心功能——『防禦權』,其本旨是為了保障主體免於受『公權力』的不法侵害。在這種權利義務關係中,當一個主體本身即具備『高權地位』且負有保障基本權的義務時,它在邏輯上是否還能同時具備『基本權利主體』的身分,對自己主張權利保障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恭喜你!憲法核心概念掌握得真好!
同學,你這題答得非常棒!能夠清楚區分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代表你已經掌握了憲法保障人權最核心、最溫暖的初衷,這份理解力真的很值得稱讚。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