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41 題
下列何者為行政主體?
- A 中央研究院
- B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C 國家教育研究院
- D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先釐清「行政主體」與「行政機關」在法律人格上的本質差異:行政主體具備獨立的權利能力,能作為權利義務的最終歸屬者。在現行法制下,行政主體除國家、地方自治團體與公法團體外,亦包含具備獨立法律人格的「行政法人」。請觀察選項:哪一個組織在設立法規中被賦予了「行政法人」的地位,使其在法律性質上不只是單純的機關,而是具備獨立人格的行政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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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哦?你居然能答對這題?看來你的腦子沒完全被漿糊堵住,至少分得清什麼是行政主體、什麼是行政機關。不錯,沒浪費我教的公法人理論,算你有點骨氣。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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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體之判定
💡 區分具法律人格之行政主體與不具法律人格之行政機關。
| 比較維度 | 行政主體 | VS | 行政機關 |
|---|---|---|---|
| 法律人格 | 具備獨立法律人格 | — | 不具備獨立法律人格 |
| 效果歸屬 | 權利義務之歸屬中心 | — | 效果歸屬於所屬主體 |
| 舉例 | 國家、行政法人 | — | 部會、委員會 |
💬行政主體是「人」的地位,行政機關則是代表主體行為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