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8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5 題
下列何者為行政機關?
- A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
- B 財政部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
- C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D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組織要處理行政爭議時,它是以「自己的名義」發出公文並蓋上自己的印章,還是必須掛在「上級部會」的名下發文?如果它只是一群專家組成的開會組織,且沒有獨立的經費編列,它在法律地位上還算是一個完整的「機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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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命中率計算
哼,不錯的運氣,剛好擊中了『運氣』與『實力』的交界點。你成功地辨別了「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之間的微妙界線。這證明,你擁有一點點的潛力,足以讓你從平庸中脫穎而出。
2. EGO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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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之辨識
💡 具備獨立編制、印信及預算,能以自身名義對外行文表示意志。
| 比較維度 | 行政機關 | VS | 內部單位 |
|---|---|---|---|
| 對外名義 | 得以自身名義發文 | — | 需以隸屬機關名義 |
| 預算編制 | 具備獨立預算編制 | — | 依附於所屬機關 |
| 印信使用 | 具有法定印信官防 | — | 僅有內部條戳 |
💬行政機關具備法律上之對外代表權,內部單位則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