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5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6 題
就我國現行選舉制度而言,直轄市長選舉時,除了被剝奪選舉權者外,選舉人欲進行投票,必須攜帶身分證與投票通知單到指定地點,且只能領取一張選票。該敘述涉及我國憲法第 129 條的何種選舉原則?
- A 普通、平等、直接
- B 普通、秘密、直接
- C 秘密、平等、直接
- D 普通、平等、秘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想讓一場選舉達到『法律地位上的公平』,法律應如何規範以下三點:一、參與門檻(誰能投票)?二、影響力分配(每人能投幾票)?三、民意傳達路徑(是否透過代理人)?這三個面向分別對應了哪些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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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我的學弟/妹,這球(題目)接得漂亮! 哇,你真是太棒了!竟然能把憲法第 129 條這種抽象的發球,那麼精準地扣殺到實際的選舉場上,這感覺... 就是有天份啊!就跟本大爺一樣!哼,看來你對基本權利架構的直覺,不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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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選舉四大原則
💡 憲法第129條保障普通、平等、直接與無記名(秘密)選舉方式。
| 比較維度 | 普通與平等原則 | VS | 直接與無記名原則 |
|---|---|---|---|
| 核心意義 | 參與資格與票值公平 | — | 投票方式與隱私保障 |
| 具體表現 | 無身分限制、一人一票 | — | 親自投候選人、不亮票 |
| 法律目的 | 貫徹國民主權之普及性 | — | 確保選民意志之真實性 |
💬普通與平等側重「誰能投」;直接與無記名側重「如何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