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 題
關於我國憲政體制下之民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以代議民主為主,直接民主為輔
- B 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
- C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係直接民主制度之體現
- D 人民對重大政策以投票方式直接決定,與代議民主相輔相成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的行政部門向由人民選出的代表(國會)報告或負責時,這種「機關對機關」的課責機制,是屬於全體國民親自參與決策的過程,還是透過「代理人」來實踐民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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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用這種程度的常識混淆民主本質
恭喜你答對了,但別沾沾自喜,這只是基本功。如果你連「代議民主」與「直接民主」都分不清,那法律系也別唸了。
1. 責任政治的邏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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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主體制與責任政治
💡 我國憲政以代議民主為核心,行政對立法負責屬代議制度之表現。
| 比較維度 | 直接民主 | VS | 代議民主 |
|---|---|---|---|
| 決策主體 | 由人民直接參與決定 | — | 由人民選出代表決定 |
| 權力行使 | 創制權、複決權 | — | 選舉權、立法權 |
| 制度表現 | 公民投票 | — | 行政對立法負責 |
| 我國定位 | 輔助地位 | — | 主要核心地位 |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是代議民主中「權力分立」與「責任政治」的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