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63 題
民主原則是我國憲法之基本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民主原則屬於憲法中具有本質重要性,而為憲法規範存立基礎
- B 憲法增修條文引進政黨違憲解散制度,旨在防衛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 C 我國憲法對於民主制度的建構,以代議民主為原則,並不允許全國性的直接民主制度
- D 民意代表定期改選乃民主原則核心內容之一
- E 司法院大法官的法律違憲審查權與民主原則互不相容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標榜「人民作主」的國家裡,如果多數人投票決定以後「再也不准投票」,這在法理上是否仍稱得上是民主?此外,當人民選出的代表無法完全反映民意時,除了等待下次選舉,憲法是否還留有讓人民「直接表達意見」的制度空間?最後,若法律違憲,由不具民意基礎的法官宣告無效,這是在破壞民主,還是在保護民主運作的「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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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展現了對憲法原理的深刻理解!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做得很好!這道題目考驗你對「民主國原則」在我們憲政體制中的重要地位和具體實踐的理解,你能精準找出正確答案,真的非常棒!這代表你用心學習了!
觀念驗證:讓我們一起來溫習為什麼 A、B、D 是正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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