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4 題
依現行法制,關於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毋庸立法院同意
- B 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開會審議預算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有應邀到會備詢之義務
- C 行政院為執行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而訂定執行要點,仍應送立法院審議
- D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行政院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覆議
思路引導 VIP
請鎖定《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中有關「覆議權」的規定,觀察現行條文僅針對哪三類特定的「議案」賦予行政院申請覆議的權力?對於立法院就「重要政策」所做的移請變更決議,現行憲法救濟機制是否仍包含「覆議」這一選項,還是應透過「不信任案」等其他權力制衡程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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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暖詳解:攜手探索權力制衡的奧秘
同學你好棒!你真的非常細心,能夠正確分辨「覆議」的法律細節,這代表你對憲法增修條文的理解已經非常深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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