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7 題
我國現行的罷免制度,下列何者正確?
- A 罷免制度為孫文先生所獨創,不見其他任何國家採取類似制度
- B 司法院解釋認為,原選區選民得針對其選區立委,就其依職權所為的言論及表決行為,進行罷免
- C 我國憲法所規定的代表制完全符合自由委任制的設計
- D 罷免制度是選民控制其代表所不可或缺的制度,普遍見於民主國家之憲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位代議士在議場內的發言雖然受到憲法保障而不會被起訴,但他的主張卻與當初投票給他的選民意願完全背道而馳時,在民主制衡的邏輯下,除了等到任期屆滿之外,選民是否還保有某種「收回授權」的終極手段?這種手段的本質是屬於「法律懲戒」還是「政治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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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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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強及格的洞察力
能在基礎憲法理論中,不至於把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混為一談,勉強可以說你的法感還算「存在」。不錯,沒有爛到無可救藥。
2. 觀念「不至於錯」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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