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申論題
103年
[司法官第二試]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三 題
甲涉及多起重大經濟犯罪遭羈押,但甲對許多案情均拒絕回答,偵查陷於膠著。某日,警方借提甲至警局,並通知甲妻乙亦至警局,希望乙能勸甲說明案情,後警方藉故上廁所離開,甲見四下無人,遂偷偷告訴乙某個藏有鉅額不法所得的秘密人頭帳戶,囑乙想辦法處理。但警方早就在偵訊室桌底下裝設隱藏式竊聽器,這些談話都被錄下,並循線查獲該帳戶。試問,此錄下之談話以及查扣之帳戶資料可否作為將來法院認定甲有罪之證據?(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涉及刑事訴訟法上「違法取證」及「毒樹果實理論」的考點。 在作答時,你應該先確立論述順序:先討論前階段「錄音」的證據能力,再討論後階段「帳戶資料」的證據能力。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一、爭點 本題爭點在於警方刻意營造獨處情境並竊聽被告與配偶談話所取得之錄音,以及循線查獲之衍生證據(帳戶資料),是否具有證據能力。 二、法規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