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04年
[法務] 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二 題
📖 題組:
甲主張乙無權占有其所有未辦理建物登記之房屋,本於民法物上請求權之法律關係訴請判令乙返還該屋。乙抗辯該屋為其所有,縱非其所有,其亦有占有之正當權源云云。試問:
甲主張乙無權占有其所有未辦理建物登記之房屋,本於民法物上請求權之法律關係訴請判令乙返還該屋。乙抗辯該屋為其所有,縱非其所有,其亦有占有之正當權源云云。試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如法院審理認定該屋係甲所有,且乙亦無占有之正當權源,判決乙敗訴確定後,乙另行起訴請求確認該屋之所有權存在,有無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10 分)
思路引導 VIP
分析給付之訴(返還房屋)與確認之訴(確認所有權)之訴訟標的異同,判斷是否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小題 (一)
本案應由何人就何等事實負舉證責任?(10 分)
思路引導 VIP
依據民事訴訟法之舉證責任分配原則,分析物上請求權中原告與被告各自應負之舉證責任。
📜 參考法條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
民法第76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