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13年
[法務] 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一 題
📖 題組:
甲以乙為被告,起訴請求乙返還 A 屋予甲。甲主張其向丙買 A 屋後出租予乙,惟租約已屆期,乙拒絕返還 A 屋。乙抗辯 A 屋為其向丁買受取得,乙擁有 A 屋所有權。試問:(2 題,每題 10 分,共 20 分)
甲以乙為被告,起訴請求乙返還 A 屋予甲。甲主張其向丙買 A 屋後出租予乙,惟租約已屆期,乙拒絕返還 A 屋。乙抗辯 A 屋為其向丁買受取得,乙擁有 A 屋所有權。試問:(2 題,每題 10 分,共 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甲主張 A 屋租賃契約已屆期,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及租賃物返還請求權,請求乙返還A 屋,法院應如何審理判決?
思路引導 VIP
說明訴之客觀合併(選擇合併或重疊合併)。法院應依原告聲明及訴訟標的進行審理。若一請求權有理由,即可為原告勝訴判決;若皆無理由始駁回之。
小題 (二)
若於言詞辯論時,甲以言詞追加請求法院確認甲對 A 屋所有權存在,乙則提起反訴,請求法院確認乙對 A 屋所有權存在,乙所提反訴是否合法?
思路引導 VIP
分析甲追加「確認所有權存在」是否合法,以及乙提起「確認所有權存在」之反訴是否符合民事訴訟法第260條之反訴要件。需特別注意確認之訴與給付之訴間之關係,以及重複起訴禁止原則。
📜 參考法條
民事訴訟法第244條
民事訴訟法第255條
民事訴訟法第259條
民事訴訟法第26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