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10年
[法務] 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二 題
📖 題組:
甲中年離婚,有一子乙,且認領無血緣關係之丙並扶養之。甲死亡後,乙不知丙之生父另有其人,而同意遺產中之 A 地由丙分得,並辦妥 A 地之分割登記。試問:(共 2 題,共20 分)
甲中年離婚,有一子乙,且認領無血緣關係之丙並扶養之。甲死亡後,乙不知丙之生父另有其人,而同意遺產中之 A 地由丙分得,並辦妥 A 地之分割登記。試問:(共 2 題,共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若丙明知其非甲之繼承人,卻仍以自己之名義將市價新臺幣(下同)800 萬元之 A 地以1,000 萬元出售予善意但有重大過失之丁,並已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乙得否向丁請求返還 A 地(5 分)?又假若丁係善意無過失,乙得否對丙請求返還 1,000萬元(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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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探討善意受讓制度(土地法第43條或民法第759條之1第2項)中「善意」之要件,是否包含「無重大過失」。後段探討不當得利與侵權行為競合(或無因管理),計算應返還之金額。
小題 (一)
若乙於甲死亡 19年後,發現丙為表見繼承人,且無權占有 A地,則乙得否向丙請求返還 A 地?(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探討繼承回復請求權(民法第1146條)與物上請求權(民法第767條)之競合及消滅時效問題。特別是司法院釋字第437號或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對於兩者時效之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