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04年
[法務] 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一 題
📖 題組:
甲夫、乙妻(住所設於新北市板橋區)有未成年之子女丙、丁(與父母同住);丙、丁、戊共有建地一筆(位於花蓮縣),應有部分各 1/3,嗣因分割意見不一致無法形成共識,戊因此起訴請求分割共有物。試問:
甲夫、乙妻(住所設於新北市板橋區)有未成年之子女丙、丁(與父母同住);丙、丁、戊共有建地一筆(位於花蓮縣),應有部分各 1/3,嗣因分割意見不一致無法形成共識,戊因此起訴請求分割共有物。試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本案管轄法院為何?(5 分)
思路引導 VIP
說明分割共有物訴訟之管轄法院,涉及專屬管轄之規定。
小題 (二)
戊應列何者為被告,始為合法代理?(5 分)
思路引導 VIP
說明未成年人為訴訟當事人時,其法定代理人之列法。
小題 (三)
訴訟中,甲、乙對分割方法意見不一致時,法院應如何處理?(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探討父母共同行使法定代理權時,意見不一致之處理方式。
📜 參考法條
民事訴訟法第10條
民法第1086條
民法第1089條
民事訴訟法第109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