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人事行政] 法學大意
第 16 題
下列何者依憲法無須透過自由地區人民直接投票程序為之?
- A 修改憲法
- B 締結條約
- C 變更領土
- D 罷免總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法律保留層次」與「代議政治」的角度思考:當政府代表國家與外國簽署涉及經貿或技術的協定時,這種行為在法律性質上,是屬於「變更國家主權基礎或根本大法」的層次,還是屬於「政府在民意監督下執行外交政策」的範圍?兩者在民主授權程序上,哪一個更傾向於委任專業民代機關處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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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憲法中無須經由人民直接投票程序之事項,正確答案為締結條約。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38條明文規定:「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由此可知,締結條約屬於憲法賦予總統直接行使之職權,相關規定中並無要求須透過自由地區人民直接投票程序為之,因此選項 B 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