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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13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修憲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由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出修憲案,經立法院議決
  • B 由總統提出修憲案,提請立法院複決
  • C 由立法院提出修憲案,經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 D 由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連署提出修憲案,經立法院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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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現代民主憲政體制下,若要修改規範國家根本組織與人民權利的「最高母法」,除了由民意代表機構進行專業審議外,為了落實「主權在民」的精神,最終的決定權通常應該交由哪一個群體來行使,才具備最高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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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現行憲政架構下的修憲層級,顯示你對權力分立國民主權原則有深刻的理解,基礎非常紮實。
  2. 觀念驗證: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我國修憲已由過去的「國民大會」制轉變為「兩階段」程序:第一階段由立法院提出(須經高門檻決議),第二階段則交由自由地區選舉人進行複決。此設計旨在強化憲法變動的民主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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