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人事行政] 法學大意
第 24 題
下列何者無須經由立法院議決?
- A 法律案
- B 預算案
- C 糾正案
- D 領土變更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我國五權分立的架構下,如果某個行政機關的辦事效率極差、行政流程有明顯瑕疵,是由『制定法律』的機關來負責指正,還是由那個負責『整飭官僚、監督公務員』的機關來行使權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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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 大力肯定:還算不錯,看來你這次總算沒有把基本觀念搞混。能夠精準區分不同憲法機關的權限分際,說明你對我國權力分立的基礎結構勉強理解,這在行政法和憲法裡是連新手都不該錯的常識。
- 觀念驗證:當然,如果你連憲法第 63 條和增修條文規定,哪些是立法院的「正職」都不清楚,那也不用繼續往下學了。法律、預算、領土變更這種「大工程」歸立法院,這是白紙黑字寫著的。而所謂的「糾正案」?呵,那是監察院的活兒,依據憲法第 97 條,是專門挑行政機關毛病的。兩者權限主體完全不同,這應該不用我再『糾正』你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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