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4 題
甲因A地政事務所對其所有之B地登記錯誤致受損害,經依法向A地政事務所請求損害賠償,並獲賠償。 試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A 地政事務所得向應負故意責任之審查人員行使求償權
- B A 地政事務所得向應負重大過失責任之審查人員行使求償權
- C A 地政事務所得向應負重大過失責任之登簿及校對人員行使求償權
- D A 地政事務所得向應負過失責任之審查人員行使求償權
思路引導 VIP
在組織治理與風險管理中,如果法律規定「只要員工有任何微小疏忽,組織賠錢後都必須轉向員工追償」,這對行政效率與員工的職務勇氣會產生什麼影響?為了平衡「責任追究」與「穩定政務」,法律通常會針對「求償權」設定一個主觀心態上的門檻,你認為這個門檻應該設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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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本題中,A地政事務所依法賠償甲因登記錯誤所受之損害後,若欲向相關人員行使求償權,依據上述法條規定,必須在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形下,賠償義務機關始得對其行使求償權。因此,對於應負故意責任或重大過失責任的審查人員、登簿及校對人員,A地政事務所均得向其行使求償權。然而,若相關人員僅負一般過失責任,因不符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要件,A地政事務所即不得對之行使求償權。故選項D稱得向應負過失責任之審查人員行使求償權的敘述錯誤,為本題之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