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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11 題

11 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定,為保障偏遠及特殊地區教育之永續發展,並促進本土語言之保存及延續,地方政府得提出偏遠與特殊地區教育永續發展特色計畫及本土教學特色學校發展計畫,應:
  • A 由地方政府編列經費支應之,其經費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經費百分之二點二
  • B 由地方政府編列經費支應之,其經費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經費百分之三點二
  • C 由中央政府專案核定補助之
  • D 由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分擔經費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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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項政策(如保存本土語言)具有「全國性意義」,但執行單位是「地方政府」,且各縣市的財富落差極大時,為了確保這項計畫不會因為地方政府「沒錢」而無法推動,行政體系通常會由哪一個層級的機關,扮演資源的「主要提供者」來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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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評點:精準掌握教育財政分配

同學表現得非常優秀!這題考驗的是對《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 11 條的掌握度。你準確辨識出中央與地方在教育資源分配上的角色。

  1. 核心法源:依據該法規定,地方政府針對「偏遠地區永續發展」及「本土語言保存」提出的特色計畫,性質上屬於政策性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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