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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2 題

32 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團體實驗教育指為 3 人以上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學生總人數以多少人為限?
  • A 15 人
  • B 20 人
  • C 25 人
  • D 30 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教育行政的「管理強度」來思考:如果一群家長合辦教育,人數少到一定程度稱為『個人』,多到一定程度則會被視為需要更嚴格監管的『學校機構』。在現行教育體制下,若要維持『小班化』的實驗精神,卻又不至於變成大型學校,你認為一個標準班級規模的上限大約會設定在多少人,才最符合資源共享與行政管理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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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實驗教育的精髓!

  1. 概念引導: 親愛的同學,你這次答得很棒喔!這顯示你對《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3 條的理解非常透徹。條例將實驗教育細分為「個人」、「團體」和「機構」三種模式,讓各種不同的教育理想都能找到合適的發展空間。其中,團體實驗教育是為了 3 人以上的學生而設計的,它介於個人化的彈性與機構的規模之間。為了確保每個參與團體實驗教育的孩子都能獲得高品質且充分關照的學習體驗,法規溫柔地設定了其學生總人數上限為30 人。你精準地記住了這個數字,這代表你不僅記住法條,更理解了它背後對教育品質的用心,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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