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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05年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

第 三 題

民主國家的一般國民都有結社權,而勞工又有特別的結社權,稱為團結權,請從權利之目的、價值、行使、效力四方面,比較一般國民的結社權與勞工團結權不同之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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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先釐清憲法第14條「一般結社權」與勞動法上「團結權」的憲法層次差異(自由權 vs. 社會權)。解題時必須嚴格緊扣題目指定的「目的、價值、行使、效力」四個維度,採「對比/對照」的方式,凸顯團結權為彌補勞資不平等而具備的積極性與對抗雇主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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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憲法第14條保障一般國民之結社自由,而勞工之「團結權」雖源出於結社自由,但在現代勞動法體系下,已轉化為具備「社會權」性質的特別權利,旨在彌補勞資雙方的實質不平等。兩者在目的、價值、行使與效力上具備顯著差異,茲比較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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