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05年
[地政] 土地利用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二、請述明現行臺灣地區非都市土地之:(一)用地申請變更編定的原則,(二)申請之核准機關及需檢附之文件。(25 分)
二、請述明現行臺灣地區非都市土地之:(一)用地申請變更編定的原則,(二)申請之核准機關及需檢附之文件。(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用地申請變更編定的原則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考生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用地變更編定」核心門檻的理解。作答時不應只背誦單一法條,應將法規系統化,從「計畫核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區相容(農業與環境保護)」、「法令限制(環保/水保等禁限建)」與「面積規模管制」四個層次來歸納變更編定的原則。
小題 (二)
申請之核准機關及需檢附之文件。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7、28條規定。答題時需將結構拆分為二:「核准機關」為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檢附文件」則必寫出最關鍵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與「變更編定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