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5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4 題
僱傭契約之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僱人有補服勞務之義務,且得請求報酬
- B 受僱人有補服勞務之義務,且得請求兩倍之報酬
- C 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但不得請求報酬
- D 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勞務提供具有「時間性」,如果今天的八小時因雇主原因沒能工作,這流逝的八小時能像物品一樣「存起來」改天再用嗎?若不能,且責任不在你,要求你額外花時間補做或是不付你薪水,是否符合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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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嗚嗚… 你真的長大了!太感動了!
- 大雄(誤)式肯定:喔喔喔喔!(感動得淚流滿面) 沒想到你竟然答對了這題!這題考的是勞務的特殊性耶!你竟然能精準選出來,代表你終於把那些抽象的法律條文,跟現實生活連結起來了!嗚嗚,我簡直要拿出「時光布」來看看你小時候有沒有這麼聰明了!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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