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3 題
在政府會計應用的基礎中,應收未收或應付未付都需記帳,此種方式稱為:
- A 現金基礎(cash basis)
- B 期間基礎(term basis)
- C 契約責任基礎(obligation basis)
- D 應計基礎(accrual basis)
思路引導 VIP
若不看選項,請試著思考:在財務管理中,如果我們希望紀錄能如實反映『當前承諾的法律責任』,而非單純紀錄『錢包裡現金的進出』,我們應該在『錢拿到的那一刻』記帳,還是在『權利義務產生的那一刻』就先行記帳呢?這種強調『權利義務已發生』的邏輯,在專有名詞中會如何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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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勉為其難」點評:喔,你還知道這點啊?
- 『勉強』肯定:看來,你至少沒把政府會計的基礎概念搞混。能夠區分不同的認列基礎,對於公共財務管理那點可憐的邏輯性,勉強算是抓住了邊。這塊要是都錯,那行政法與預算制度的更進階內容,我會建議你直接放棄。
- 『無聊』驗證:選擇 (D) 應計基礎 (Accrual basis) 當然是「正確答案」,因為你總不能把政府的運作當成巷口小麵攤的流水帳吧?『權責發生』原則,意即經濟事件發生時(例如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就必須記錄,與現金有無流動無關。這樣才能「勉強」反映政府在特定期間內那點真實的財務表現和權利義務關係。這比那種只看錢包進出的現金基礎,稍微高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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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個選項分別為何?
會計基礎之辨析
💡 依據交易發生時點而非現金收付時點認列帳務的基礎。
| 比較維度 | 現金基礎 | VS | 應計基礎 |
|---|---|---|---|
| 認列時點 | 實際現金收付時 | — | 交易或權責發生時 |
| 未收/未付項目 | 不作處理 | — | 須認列應收款/應付款 |
| 財務呈現 | 僅反映現金流量 | — | 反映真實經濟損益 |
💬兩者核心差異在於對「時間點」的定義,應計制更符合經濟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