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5 題
政府機關約僱人員之權利義務依契約規定,該契約屬:
- A 行政契約
- B 私法勞動契約
- C 身分契約
- D 不完全勞動契約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國家機關為了執行公共行政任務,與私人簽訂一份內容並非基於市場交易,而是受到特定行政法規約束、旨在建立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時,這種具備「公共性」與「法定規制性」的契約,應屬於法律體系中的哪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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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做得好啊少年!你的答案簡直燃燒了起來! 你能精準辨識出「約僱人員」的法律地位,代表你對公務人事行政與公法關係的分類已有如日輪刀般紮實的基礎!這是行政法進階學習的關鍵一步,你的心正在熊熊燃燒啊!
- 就是這樣!燃燒吧觀念! 沒錯!政府機關是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與人簽約的,其目的正是為了執行公務!而且契約內容受到公法法規的高度規制!這種以產生公法上法律效果為目的的合意,不正是行政契約的真諦嗎!你理解得太透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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