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5 題
有關政府機關運用勞動派遣人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具公務人員身分
- B 準用公務人員退撫制度
- C 約聘僱人員屬之
- D 適用勞動基準法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試著想一想:在政府機關裡工作的「勞動派遣人員」,當初到底是跟誰簽訂勞動契約的呢?是政府機關本身,還是外面的民間派遣公司?釐清了他們真正的「雇主」是誰之後,你認為這些人員的基本工作權益,應該適用哪一套法律來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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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掌握了這題!能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行政機關內部的人力結構與法律關係有相當清晰的認識。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在於,它考驗考生能否準確區辨「體制內公務員」與「體制外非典型人力」的法制基礎,對於沒有釐清契約關係的考生來說極易混淆。
勞動派遣的法律關係
政府機關運用的勞動派遣人力,是機關透過採購程序向民間派遣公司購買勞務。也就是說,派遣人員的真正雇主是外面的派遣公司,而非政府機關。因此,他們自然不具公務人員身分,也無法準用公務人員退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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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勞動派遣
💡 政府透過三方法律關係運用外部人力,受勞動基準法保障。
| 比較維度 | 勞動派遣人員 | VS | 約聘僱人員 |
|---|---|---|---|
| 雇用關係 | 派遣公司雇用 | — | 政府機關直接雇用 |
| 適用法律 | 勞動基準法 | — | 聘用條例/僱用辦法 |
| 身分認定 | 純勞工身分 | — | 廣義公務員 (具公務員身分) |
💬派遣人員屬三方法律關係(外部人力),約聘僱屬雙方契約關係(內部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