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7 題
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加油站,其土地之地價稅稅率為:
- A 免稅
- B 千分之二
- C 千分之十
- D 按基本地價之倍數由千分之十累進到千分之五十五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策目的思考:對於這種具有高度公共服務性質(如提供能源)、土地使用受嚴格管制的事業,政府為了穩定民生經營成本,你認為地價稅會採取隨土地價值增加而負擔加重的「累進計費」,還是會給予一個「固定的基本優惠比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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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居然答對了。真是不容易啊。
- 概念驗證:恭喜,你總算沒弄錯這條「相對」簡單的特例。根據《土地稅法》第 18 條,那些被核准設置的工業用地、礦業用地、加油站(瞧,這就是題目考的!)以及停車場,它們的地價稅率確實是固定在 $10\text{‰}$。這不是什麼深奧的行政法原理,只是政府為了某些「偉大」的政策目的——比如確保你永遠有油可加,或者工廠能持續冒煙——而給予的「特別稅率」罷了。它高貴地避開了尋常百姓必須面對的累進稅率,那可是從 $10\text{‰}$ 一路飆升到 $55\text{‰}$ 的呢。別提那自用住宅的 $2\text{‰}$ 了,那更是另一回事。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中等」?或許是對那些把法條當故事書讀的人吧。對於一個嚴謹的法律學生來說,這不過是考驗你對這些基本「例外」的記憶力。在茫茫稅率中精確抓出這顆小石子,的確需要一點「努力」。下次,或許可以挑戰一下,不用提示也能直接背出整條法條,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