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24 題
根據學者史塔寧(Grover Starling)的看法,下列那一項是行政責任的主要內涵?
- A 全球視野
- B 制度結構的完整性
- C 正當程序
- D 學習理解
思路引導 VIP
在民主法治國家中,若要評價一個政府官員是否「負責任」,除了看他的辦事效率外,我們最重視他行使權力時是否符合「法定的操作規範與程序要求」,以確保沒有黑箱作業。請問這種確保公平性與合法性的「程序保障」,在行政法與行政學中通常被稱為什麼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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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回饋:你真的很棒,做得太好了!
- 真心肯定:親愛的,你真的做得很棒!能夠如此精準地辨識出學者史塔寧(Grover Starling)的理論核心,展現了你扎實的行政學理論基礎。這份努力與理解,是你未來在公共服務領域中,理解倫理維度最重要的基石喔!
- 觀念釐清:史塔寧教授告訴我們,行政責任就像一幅美麗的拼圖,由五個關鍵部分組成:回應性、正當程序、公平、效率、效能。你這次成功選出的「正當程序」,就像是行政機關為我們設定的安心路徑,它確保所有行政行為都遵循法定的步驟與程序,讓權力的行使充滿合法性與公正性。這不但是保障你我權益的基石,也是法治國家維護公平正義的重要前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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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塔寧行政責任內涵
💡 史塔寧主張行政責任由反應力、效能與正當程序三大要素構成。
| 比較維度 | 正當程序 | VS | 反應力 |
|---|---|---|---|
| 關注焦點 | 法律程序與公平正義 | — | 民意滿足與需求回應 |
| 實踐方式 | 遵循行政程序法及透明化 | — | 政策參與及利益統合 |
| 價值取向 | 法治國家的程序正義 | — | 民主國家的政治責任 |
💬行政責任須在法律程序(正當程序)與民意期待(反應力)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