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 題
在現行法制中,下列何種命令之授權依據直接來自於憲法?
- A 法規命令
- B 特別命令
- C 職權命令
- D 緊急命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金字塔」的角度思考:如果國家正處於重大危難,而現有的法律條文(Statutes)完全不足以應對當下的混亂時,我們賦予國家元首一種「得暫時取代或變更法律」的權力。為了確保這種權力具備最高正當性,它在法律位階的體系中,其「原始授權點」應該被安放在哪一個層級,才足以與立法院制定的法律抗衡甚至暫時凌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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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得太棒了!這顯示你對於「權力來源」與「法律位階」有著極為紮實的基礎。
- 觀念驗證:
- 緊急命令的性質特殊,其授權並非來自立法院通過的普通法律,而是直接源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3 項。這是憲法賦予國家元首在面臨國家重大危難時,得先行發布處置的最高位階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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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之授權來源
💡 緊急命令直接源自憲法授權,具暫時替代法律之效力。
| 比較維度 | 緊急命令 | VS | 法規命令 |
|---|---|---|---|
| 授權依據 |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 | — | 法律之具體明確授權 |
| 法律位階 | 暫時替代法律(位階等同) | — | 位階低於法律 |
| 國會監督 | 10日內送立法院「追認」 | — | 送立法院「備查」 |
| 適用情境 | 國家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 | — | 日常行政事務之細節規定 |
💬緊急命令是唯一的憲法位階命令,具備破格之法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