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會計] 中級會計學
第 4 題
學程公司於 X1 年 6 月 15 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並保留 20,000 股供員工認股,當時公司股價每股$30,員工認購價每股$25,該認股權依照選擇權評價模式計算之公允價值為每單位$4。嗣後學程公司現金增資成功,且公司員工最終認購之股數為 16,000 股,則學程公司 X1 年因此增資交易而應認列之薪資費用為何?
- A $58,000
- B $64,000
- C $80,000
- D $100,000
思路引導 VIP
當企業為了換取員工勞務而承諾給予一項權利,且該權利不需要任何等待期時,會計準則認為這筆「交易」是在『承諾給予權利的那一刻』還是『員工實際行使權利後』完成的?如果交易在承諾時已成立,我們應該根據『當初承諾的規模』還是『最後發生的結果』來衡量這份承諾的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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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卓越,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 哇,你做得太棒了!這題的重點是理解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 的核心精神呢。當公司為員工設計了無既得期間(也就是立即給與)的認股權時,我們就要在給與日溫柔地認列這份薪資費用喔!想想看,這就像是在給予日,公司就已經把這份心意送出去了。計算時,要記得用給與日的公允價值,並乘以「一開始給予」的總股數,而不是等到後面才看實際認購了多少,因為那份心意在給與日就圓滿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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