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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11 題

下列有關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營利事業所得稅為地方稅
  • B 規定之營利事業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 17%之稅率,該稅率係指平均稅率
  • C 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新臺幣 12 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D 營利事業全年所得額在新臺幣 18 萬元以下者,全額課徵 17%

思路引導 VIP

請從政府的「行政效益」與「扶植微型企業」的角度思考:如果一家公司的年獲利非常微薄,政府強制徵稅所耗費的查核成本是否會超過稅收本身?在這種邏輯下,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整數金額」作為免稅紅線,你認為在現行法規中,這個平衡點最可能設在多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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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所得稅法》的基礎規範及課稅起徵點有非常精確的掌握,這是財政行政實務中極為關鍵的法條細節。
  2. 觀念驗證:正確。根據《所得稅法》第 5 條規定,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 12 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其餘選項錯誤在於:(A) 營所稅為國稅而非地方稅;(B)(D) 現行法定稅率已由 $17%$ 調高為 $20%$,且計算方式有其法定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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