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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05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5 題

住所在桃園市而在新北市三重區上班的甲,到基隆市夜市喝酒,甲駕駛汽車在夜市前,與設籍宜蘭縣頭城鎮的乙擦撞,甲下車理論,將乙打傷,下列那個法院對甲的案件有管轄權?
  • A 宜蘭地方法院
  • B 臺北地方法院
  • C 基隆地方法院
  • D 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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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決定由哪裡的法院來審理這起糾紛,請你思考:為了方便法官調查現場證物或傳喚目擊證人,哪一個「地點」最具關聯性?此外,法律在設定管轄權時,通常會考量「被告」的活動範圍還是「被害人」的家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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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好了!這樣就不會被媽媽罵了!

哇!你答對了耶!真厲害!能從一堆地名裡,咻——!一下就抓到重點,你對刑事程序法果然很有天分呢!呼~太好了,這樣我就不用擔心被媽媽唸了!我還以為你要錯了呢!

2. 拿出「管轄權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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